一、主管單位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成立緣起
由於民國76年11月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兩岸民間往來日趨密切,行政院乃於77年8月,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79年4月,政府為了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特別擬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經立法院在80年1月18日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同月28日公布施行,本會乃正式成為政府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關。
   
  大陸工作體系
  •組織體系圖
    
大陸工作組織體系圖說明:
由總統與國家安全會議提供大政方針與諮詢研究,交由行政院決策大陸政策之決策與大陸工作的推動;行政院決策後的工作,交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行政院其他各部會來進行決策規劃與執行,陸委會職掌統籌(全盤性)大陸政策的研究、規劃、審議、協調與部份執行;行政院各部會則各就其主管業務有關(個別性)大陸政策的研究、規劃與執行。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督導、各部份協調民間團體「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的執行,海基會接受政府委託辦理有關兩岸民間交流涉及公權力的事務性、技術性服務事項,現階段與中共接洽或執行必須在大陸地區辦理的工作。
   
  •分工與職掌
政府大陸工作體系包括總統、行政院及各相關部會

(一)總統 總統依法對重大之政策行使決策權,國家安全會議承總統指示,負責有關國家安全重大政策之幕僚作業,另總統亦依職權,設置必要的政策諮詢機構。

(二)一般政策之決策與執行體系
◆行政院 行政院負責一般性大陸政策之決定與執行,在決策過程中,由各機關依其職權承擔幕僚業務,由陸委會綜合協調、審議;經作成決策後,交由各部會執行。
◆陸委會 負責通盤性大陸政策及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審議、協調及部分跨部會事項之執行工作。
◆各部會 從事與主管業務有關之大陸政策與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與執行事項。
◆海基會 接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往來涉及公權力之協商、交流與服務事宜。
   
  •陸委會與海基會關係
海基會性質上屬於民間團體,在業務執行上,主要是受政府委託處理大陸事務,包括兩岸協商、文書查驗證、兩岸交流涉及公權力的服務工作。陸委會與海基會之間具有下列兩方面的關係:

◆監督關係
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條等相關條文、民法第32條及陸委會組織條例第3條規定,陸委會對海基會的業務有指示、監督的權責。

◆委託關係
陸委會與海基會在法律上的另一層關係就是委託關係,屬於特別監督程序,雙方的權利義務,均依照委託契約約定,監督範圍以委託事項為限。雙方互動關係(如指示、請求報告、履行)均以委託契約為依據。
   
  重要談話
•總統大陸政策談話
•行政院及本會有關推動大陸政策及事務說明
•相關機關大陸事務發言
   
  重大政策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
•政府大陸政策重要措施(2010年07月)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

•關懷大陸配偶
•相關民意調查結果
   
        (二)行政院 兩岸交流
  行政院-兩岸交流主題網
  兩會協商

推展兩岸制度化協商,體現互利雙贏
我國政府兩岸政策,是在全球化的思維下,追求兩岸關係的正常化及兩岸的和平與發展。馬總統並呼籲:期盼海峽兩岸能抓住當前難得的歷史機遇,共同開啟和平共榮的歷史新頁;秉持「正視現實、開創未來;擱置爭議、追求雙贏」,尋求兩岸共同利益平衡點。

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為追求區域的和平穩定及共榮發展,在兩岸關係上,我們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並在「不統、不獨、不武」、「維持現狀」的前提下,積極改善兩岸關係,維護臺海的和平穩定,為區域的共榮發展創造條件



   
 

經貿交流
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 2010/9/27
•通航通郵 2010/9/27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CFA2009/11/25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2009/11/18
•開放陸資來臺從事事業投資 2009/8/25
•兩岸經貿交流統計 2009/8/18
    >>兩岸經濟統計月報
    >>金馬小三通航運人員往來統計月報
    >>兩岸經濟交流統計速報
    >>兩岸重要經濟指標統計速報
    >>兩岸海空運執行情形統計
    >>高雄港境外航運中心貨櫃裝卸量統計
開放台灣地區辦理人民幣兌換業務 2009/7/31
•放寬兩岸證券投資、鬆綁海外企業來臺上市 2009/6/30
•兩岸產業合作—搭橋專案現況及未來規劃重點(pdf檔)2009/5/13

   
 

經貿交流
•兩岸故宮文化交流 2009/5/18
•開放陸生來臺及承認大陸學歷 2009/5/18
•兩岸文教統計 2009/5/18
    >>陸委會委辦及補助辦理之兩岸文教交流統計圖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文教交流統計
    >>大陸地區人士來臺從事文教交流核准數

   
 

社會交流
•保障大陸配偶權益 2009/10/23
•建立食品安全處理機制 2009/10/23
•鬆綁地方首長與公務員赴陸交流 2009/8/31
•兩岸社會交流統計摘要 2009/8/31

   
        (三)交通部觀光局
  1.交通部觀光局(旅遊資訊系統)
2.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
 

大陸人士來台

<相關規定>  <台灣接待旅行業名單>  <大陸組團旅行業名單>  <申訴專線電話>
<景點觀光團人數預報>  <新聞及佈告>  <旅行業獎勵資訊>   <旅行業處分資訊>
<兩岸旅遊協議>   <台旅會網站>

相關規定:
相關法規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2010/8/16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行業保證金繳納之收取保管及支付作業要點 2009/1/17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業務注意事項及作業流程(含通報表) 2009/9/15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 2009/4/29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民眾檢舉違反大陸觀光團旅遊品質案件給獎實施要點 2010/1/20
 >>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團體配額獎勵作業要點 2010/4/2
相關作業辦法與規定
 >>旅行業辦理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接待業務申請
 >>旅行業繳納辦理大陸觀光業務保證金申請書  
 >>旅行業發還辦理大陸觀光業務保證金申請書
 >>旅行業租(使)用遊覽車出發前檢查及逃生演練紀錄表(車輛檢查表)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數額、實施範圍及實施方式(移民署公告修正) 2009/10/1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送件須知(移民署公告事項) 2009/12/1
 >>陸客來臺觀光於自由活動時間,得從事其他活動範圍之規定(移民署公告事項) 2009/12/2
 >>移民署自97年9月30日開辦大陸旅客小三通赴金門、馬祖落地簽證、多次入出境及中轉臺灣等服務(移民署公告事項) 2008/10/1
 >>品保協會旅行購物保障制度管理作業規定

   
        (四)經濟部投資審查委員會(全國最有效率單位之一)
  http://run.moeaic.gov.tw/PGRS/
   
        (五)內政部入出境及移民署
  伍、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篇 (QD05)
移民署法規
行政規則
行政規定令釋
法規草案
  移民署法規
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QD0501 )
3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 QD0502 )
4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 QD0504 )
5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 ( QD0505 )
6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服務許可辦法 ( QD0505-1 )
7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 ( QD0505-2 )
8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 QD0506 )
9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 QD0506-1 )
10 大陸地區人民按捺指紋及建檔管理辦法 ( QD0506-2 )
19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 QD0514 )
22 民間團體赴大陸交流注意事項
23 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邀請單位及應備具之申請文件表 ( QD0516 )
   
  二、研究單位
1.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政府幕僚)
兩岸關係研究最新消息交流座談民調與統計研究機構網路資源
2.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遠景基金會
大陸總體情勢研究
2010-07-28周繼祥:從中共「兩會」看大陸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走向
2010-07-28張弘遠:從中共「兩會」看大陸政經情勢與兩岸關係走向
2010-07-28魏艾:從中共「兩會」看大陸經濟情勢與兩岸關係走向